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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故事:“学术中间商”将何去何从?  上传时间:2023-04-23 07:07:21


5月13日,“知网涉垄断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案调查”的新闻引发热议。这已经是近期知网第n次上热搜了,而且对于知网被查,似乎网友都早有预感。从翟天临事件中“半个主角”的地位,到近期的负面评价缠身,知网逐渐为更多人所知的同时,形象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梳理一下近期知网的各种争议和其中的法律问题吧!知网的前半生提到知网,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咱们平时写论文、做研究的参考文献和论文,都需要从知网上进行下载,但你真的了解知网嘛?根据中国知网的百度百科介绍,知网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NationalKnowledgeInfrastructure,CNKI),由清华大学、清华同方发起,始建于1999年6月,是以实现全社会知识资源传播共享与增值利用为目标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知网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年鉴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年鉴网络出版总库》等各种项目,都曾荣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网络出版物提名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等重要奖项。


知网这个世界上全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数据库,也正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以及各部位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和清华大学的直接领导下建成的。目前知网已经是中国最大的学术电子资源集成商,收录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学术资源,还是我国唯一经国家批准能正式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电子期刊单位,博硕士论文均要上传知网进行查重。大家用过知网都知道,知网是收费的,而你知道知网到底有多赚钱嘛?据同方股份(知网母公司)2020年财报显示,知网这一年的营收达到了11.67亿,毛利率为53.93%,且知网从2005年开始,毛利率就始终在50%以上,最高的时候甚至达到了70%以上。


本来知识付费无可厚非,只要合理合规自然没问题。但知网的运作和盈利模式一直以来饱受诟病,总结下来就四个字“借鸡生蛋”,一边利用自身行业垄断地位,低价买断期刊文献,另一边对个人用户按流量反复计费,对机构用户订购费逐年提价,还搞出了论文查重这个0本万利的“摇钱树”,争议也就由此萌生。热搜常驻位,知网引火上身“天下苦知网久矣”,长期以来的围绕知网盈利模式的各种争议埋下的炸弹,终于在2021年底被89岁的赵德馨教授引爆且一发不可收拾,下面就让笔者来带大家回顾一下知网这半年来上过的N个热搜:2021年12月6日,长江日报报道称,中国知网擅自收录赵德馨教授的100多篇论文被诉至法院且全部胜诉,赵教授累计获赔70多万元,将知网推向了风口浪尖。随着网友热议,12月7日#知网擅录九旬教授论文赔偿70多万#冲上微博热搜。CCTV央视网还对此评论道:“借鸡生蛋”生意该改改了,引发了关于“中国知网是否涉嫌行业垄断”的讨论。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央视网2021年12月10日,中国知网发布《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表示向赵德馨教授道歉,并提出将妥当处理赵德馨教授作品继续在知网平台传播的问题。随后#中国知网道歉#、#中国知网向赵德馨教授道歉#迅速冲上热搜第一和第二。2022年4月18日,知网随着#网传中科院停用知网#的话题又一次登上微博热搜,起因是中科院文献信息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CNKI科技类期刊和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无法正常下载的通告》,内容大意是知网凭借市场地位每年不断提高续订价格,中科院因近千万的续订费用不堪重负而无奈停用中国知网数据库,再次引发网友对知网“天价订购费”“行业垄断”的讨论。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新浪微博2022年4月30日,继赵德馨教授状告知网维权胜诉后,湖北作家陈应松状告知网侵权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引发网友关注,审理过程中陈应松的代理人提出了1500元/千字的赔偿要求。知网代理律师回应称即使按照此前“比较低的”、赵德馨教授案中200元/千字的赔偿标准,知网全部在库作品要赔1200亿元,知网没有这么高的盈利,也无力按此标准赔偿。面对知网的“哭穷”,网友对此并不买账,带着话题#知网称赔不起1200亿元#再一次登顶微博热搜。2022年5月13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通知称,在前期核查的基础上,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消息一经发布便引发网络热议,随后知网发布公告回应被调查,表示将全力配合、深刻自省、彻底整改。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同日,《中国科学报》从赵德馨教授处获悉,知网于12日下午登门道歉,表达了重新上架他与妻子周秀鸾论文作品的意愿。赵德馨还表示,知网曾和他签订合同,如果有用户付费下载,就分一部分钱给他,但在这个账户上,他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过。后得知知网未经其同意,冒用其名字并伪造签名私立了一个银行账户,这涉嫌触犯了刑法,其已经委托律师处理。回顾近期知网的一系列热搜事件,其中存在两方面引发大家热议的法律问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针对知网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二是反垄断问题,针对知网涉嫌的垄断行为。对于知网的行为,法院怎么看?2020年8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德馨教授发现自己的100多篇文章在未经自己许可的情况下被收录至中国知网且需要付费下载,但自己却从未收到过稿费,遂以知网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将其告上法庭,知网抗辩称自己已获授权不构成侵权,法院最终判决知网构成侵权,赵德馨教授累计获赔70余万元。赵德馨教授维权的同时,其妻子周秀鸾教授发现自己的10篇文章也被未经许可被登载在“手机知网”App上,遂同样以知网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将知网诉至法院。2022年5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了该案的二审判决,文书显示,一审法院判决知网构成侵权,并判赔知网单篇文章赔偿周秀鸾2100元到2400元不等,知网后就赔偿金额过高等问题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笔者梳理了赵德馨周秀鸾教授夫妇诉知网的维权系列案,发现知网的主要抗辩事由有三点:一是原告已在同意稿约、版权声明时将案涉作品著作权授权期刊方,知网通过期刊方授权取得案涉作品著作权;二是原告案涉作品已被期刊方的汇编作品收录,知网通过期刊方获得汇编作品授权,使用汇编作品中的案涉作品不构成侵权;三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属于期刊,转载案涉作品属于法定许可情形,不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而法院对知网的上述主张全部驳回,相关裁判观点总结如下:1、期刊方的稿约和版权声明不足以证明从作者处取得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及转授权例如在赵德馨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知网辩称:案涉期刊中存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在征稿过程中已通过稿约、版权声明等形式公开告知已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收录等事实,使用费用以稿酬形式支付。原告知悉稿约而投稿即视为同意案涉文章被收录和信息网络传播。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知网举证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的电子版的稿约,该稿约载明: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作者若不同意论文被相关数据库收录,稿约时务请注明。凡被本刊录用的稿件将同时通过因特网进行网络出版或提供信息服务,稿件刊用后,将一次性支付作者著作权使用报酬(即包括印刷版、光盘版和网络版等各种使用方式的报酬)。一二审法院均认为,稿约中该条款不能视为原告与学报就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使用达成合意,该条款不产生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的效力。根据《著作权法》第26条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而从稿约中关于作品将编入数据库的文字表述来看,该意思表示中仅告知作者作品将入数据库,对于数据库如何使用作品未明确告知,也未明确告知数据库将获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使用,更未向作者告知相关的许可类型、许可期限、地域范围等许可使用合同的必要内容。因此,稿约中该条款不能视为原告与学报就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许可使用达成合意,该条款不产生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的效力。


图片来源于网络2、期刊方就汇编作品著作权对外的许可不及于单个被汇编作品本身,单独使用仍需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例如周秀鸾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知网辩称:案涉作品为原告发表在相关期刊,属于该期刊的具体内容,而该期刊作为汇编作品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著作权,知网已就期刊在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上的收录和信息网络传播取得期刊方授权,具有合法授权,并未违反法律规定。知网将涉案作品刊载的期刊其中版式、内容一并上传至数据库,体现形式是期刊的部分内容,与纸质期刊阅读效果相当,实际是对期刊汇编作品的使用。并举证了江汉论坛杂志社与其签署的入编协议书、收录协议书等证明取得期刊方授权。一二审法院均认为,知网与江汉论坛杂志社之间的协议书等均不足以证明江汉论坛杂志社自周秀鸾处取得合法授权,亦不足以证明知网通过江汉论坛杂志社取得了周秀鸾的合法授权,知网的此项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可以看出法院认为知网的抗辩扩大了对汇编作品使用的含义,汇编人对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并不能等同于其已取得被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现有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期刊方从周秀鸾处取得了案涉作品的著作权,知网自然不能从期刊方处获得案涉作品的著作权许可,而知网单独拆分使用期刊中收录的案涉作品,应当取得案涉作品著作权人周秀鸾的合法授权。3、《著作权法》第35条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规定不能涵盖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例如周秀鸾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知网辩称:将涉案作品上传至数据库的形式,是基于期刊的转载行为。被告作为期刊出版单位网络转载已在其他报刊刊登且著作权人未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案涉文章,符合期刊转载法定许可的法律规定,不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且被告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网络转载法定许可的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取得作者授权。


图片来源:手机知网官网对此一审法院认为:知网将涉案文章收录其数据库,供用户在线浏览及下载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期刊与期刊之间的转载或摘编行为,不属于期刊法定许可制度调整的范围,且网络转载法定许可制度已经废止。故知网的该项抗辩理由亦不能成立。二审法院同样认为:本案中,知网在其经营的“CNKI手机知网”iOS手机软件上登载涉案作品并允许网络用户下载的行为,不属于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对知网的上诉主张,本院不予支持。维护知识产权不能止于个案,相信通过赵德馨教授夫妇维权系列案确立的上述裁判观点,将会指引更多的被侵权人走上维权之路。


国家重拳出击,知网将何去何从?除了与作者之间的纠纷外,知网此次涉垄断被立案调查,影响可谓是更加深远。反垄断调查中,首先需要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主要需考虑市场份额、市场竞争状况、经营者控制市场能力、财力和技术、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及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而根据公开数据,知网已经是中国最大的学术电子资源集成商,收录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学术资源,中国高校市场占有率100%,截至2017年底,中国知网拥有机构用户2万多家,个人注册用户2000多万人,全文下载量达20亿篇次/年,网站同时在线用户超过15万人,90%以上的中国学术资源检索和全文下载来自于知网。(数据来源:齐鲁博士论坛)


图片来源:齐鲁博士论坛对于这样的庞然大物,其是否具有垄断地位,饱受大家诟病的“天价续订费”“查重只针对机构提供给个人”等等行为是否将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大家心里也许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也期待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的最终调查结果。知网的定位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希望它确实能够持续促进学术科技发展,而不是成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经历这次风波后,知网将何去何从,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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